各街道、园区及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杭高领〔2019〕1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截止时间
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1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9日,企业需在截止日期前通过科技、税务部门审查,并将最终稿经所在街道(园区)、税务部门盖章交至区科技局高新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企业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拱墅区科技局高新科(拱墅区台州路1号,1515办公室):
(1)申报材料。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正、副各一份,并在封面右上角加盖正副本章),书脊上标注拱墅区、申报年份、企业名称。申报材料应当与网络上传材料一致,按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每一部分用彩页分割,封页采用A4白色铜版纸装订并加盖页码;
(2)地方形式审查意见表。《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申请认定企业形式审查意见表》(详见附件6)一式两份,需经企业、所在街道(园区)、区税务部门盖章;
(3)汇总表。汇总表(详见附件5)。将填写完整的汇总表(填至excel)发送至hzgskj@126.com,并将盖章后的汇总表一式一份交至拱墅区科技局高新科。
三、其他
1、所属认定办:杭州市本级高企认定办;认定办隶属机构:杭州市拱墅区高企认定办。
2、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各企业的各项无违法证明由区科技局统一与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出具相关材料。请第一批申报企业务必在6月10日前,第二批企业务必在7月22日前将企业名称等有关信息报区科技局汇总。
3、专家预审会。区科技局将在6月中旬(第一批)、7月中下旬(第二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预审,请提前准备好全套资料。
4、加qq工作群。申报2019年国高的企业请加拱墅区2019国高申报群:768298958,入群请注明:企业全称+姓名,便于申报交流以及提交材料,并在“拱墅区科技创新在线”(http://101.37.116.46/)上进行注册。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相关部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区科技局:拱墅区台州路1号151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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