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浏览俊洪科技官网!    今天是:

全国服务热线:15715812319
  • [2022-4-8] 2022年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办理中
  • [2022-3-30] 最新!杭州市及其各区专利资助和知识产权奖励政策汇总
  • [2019-3-18] 如何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认证的意义!
  • [2019-2-11] “共享单车”版宫斗戏:摩拜起诉滴滴专利侵权,索赔800万!
  • [2019-1-1] 双软认定如何办理,咨询15715812319(戴主任)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高新认定杭州市高企认定

2019年杭州“市高新”企业奖励20万元

发布时间:2019-4-10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大力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扶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家给予30万元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积极鼓励市级以上孵化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对孵化器每培育一家“雏鹰计划”企业给予5万元培育经费补贴。对分别入选“市高企”和“雏鹰计划”的同一企业,所在孵化器只享受一次培育经费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加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优质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力争到2020年市本级创投引导基金规模达30亿元、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达10亿元,逐步扩大科技担保资金规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3)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优质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力争到2020年市本级创投引导基金规模达30亿元、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达10亿元,逐步扩大科技担保资金规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4)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将“市高企”纳入“雏鹰计划”培育工程体系,对新认定的“市高企”每家给予20万元培育经费资助和享受贷款贴息补助。对分别入选“市高企”和“雏鹰计划”的同一企业,只享受一次培育经费资助和贷款贴息补助。实施中小微企业研发后补助并加大补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企业扩大到10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00家,规模以下企业7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5)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加大企业采用科技成果支持力度,对我市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按不高于成交额50%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扩大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技术服务的范围,在长三角区域内高校院所和科技平台载体寻求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企业,按现有创新券政策予以支持。加大政府对首购首用新产品新技术的支持力度,对省级认定的国内、省内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6)强化引才育才保障与服务。对年度缴纳税收1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根据纳税规模给予若干技术及管理岗位的人才名额,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入学、购买首套住房、车牌补贴等待遇。对年度缴纳税收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企业高级技术及高级管理人才,可认定为杭州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类别人才政策。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可直接落户。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所涉及的补助资金,除明确由市本级财政承担外,均由市财政及有关区、县(市)财政共同承担;除通知中已明确承担比例外,其余均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与各区、县(市)及有关开发区分担。 

项目申报与咨询

戴经理:15715812319

吕先生:13736857862


Copyright Reserved © 2005-2016 俊洪科技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浙ICP备1801548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