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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1

各区、县(市)科技局,杭州经开区、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科技局(人才科技、经发局),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和提升区域产业创新能力,推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科技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根据《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杭科计〔2016〕137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对象

面向我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和“一号工程”的重大需求,夯实高新技术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基础,我委在征集企业需求建议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2018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将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电路”等8个技术方向、装备智能化技术的“机器人”等5个技术方向、生物医药的4个技术方向列为2018年市重大项目申报的重点领域,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方式组织申报。

针对事业性机构(仅限于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列入市“名校名院名所”工程引进共建的高校、院所等新型研发机构),可自主设计本单位的重大研究课题并组织申报,其中新型研发机构应根据共建协议所确定的领域组织申报。相关申报项目与企业申报项目分别评审,竞争性分配。

、申报对象和要求

(一)申报对象: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其中企业须是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及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研发能力较强。企业应建有省级及以上的研发机构,上年度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事业性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在杭全职工作,并是国家、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杭州市“521”第一层次人才。

2、申请单位科研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制度健全,科研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在科研、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请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4、同一申请法人单位(市属高校除外)或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原则上不予申请新项目,拥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新药研发项目可以放宽;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以上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5、申请项目属于企业承担的,项目预期研发投入应在1000万以上,并能达到或超过申报指南对技术经济指标的规定要求(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等技术指标为验收时约束性指标)。

6、申请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科技和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项目申请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

三、限额申报

2018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各区、县(市)、市级平台推荐申请项目的数量,以不超过前两年各区、县(市)市重大项目立项平均数的2倍左右确定,前两年没有立项的,也可推荐2项。每家市属高校、科研院校、新型研发机构限额申报2项。

近年来列入市政府专题研究并要求重点支持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不列入限额范围。

四、资助方式

(一)企业申报的市场导向类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

1、单个项目按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投入的15%资助,市级财政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给予财政配套支持。

2、项目补助采取后补助方式。立项项目在合同到期后的12个月以内验收合格,根据核定的项目研发投入额,按资助比例确定财政补助资金

(二)事业性机构承担的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

采取分期资助方式,财政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根据项目立项资助额和计划进度,列入年度资金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市属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提高自筹部分的投入比例。

五、申报时间和安排

(一)网络申报。

今年市重大项目试行在浙江省科技云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中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须通过https://pm.zjsti.gov.cn 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申报时请选择浙江省-杭州市,申报系统于2018年10月10日开放。

(二)申报管理。

请区、县(市)科技局和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网上审核、项目推荐和材料提交等工作。因省平台系统设置原因,所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的申请单位以及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在注册或申报时,请将归口管理部门在系统内设为“杭州市科委”。

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网络远程专家评审的公正性。相关附件材料不用在本次电子申报中上传。

在申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请各区、县(市)、主管部门填好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上报至市科委计划财务处(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1223室),电子版发邮箱:191488@qq.com

(三)纸质材料报送。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项目征集先通过网络申报,待项目通过网评和公示后,申请单位通过申报系统打印,以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申报材料的一致性。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表、可行性报告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主管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委项目受理办公室(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未入选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材料包括:

1)企业认定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省级及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省级研发机构或省级重点实验室证书、申报项目所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等的复印件,近三年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清单, 2017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等;(2)事业性机构提供相关的:项目负责人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杭州市521人选的证书,引进大院名校联合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协议等复印件;(3)有关市专题会议研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纪要文件

(四)申报截止时间要求:2018年10月31日。请各区、县(市)、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审核和项目推荐工作。

项目申报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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