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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

发布时间:2018-10-8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及市科委《浙江省科技厅等5部门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组织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技术先进型服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2、企业注册地在上城区的法人企业;

3、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技术先进型服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5、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二、申报程序

1、注册登记。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

2、“国家网”提交材料。企业通过“国家网”填报资料,生成导出《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PDF格式文件,并按申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云平台”补充材料。企业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页,进入“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系统”。用“国家网”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开通账户后进入系统,按要求补充材料。网上申报上传的电子材料尽可能材料用PDF格式,上传时,请勿将扫描文件横置或倒置,并确认上传文件能够被正常打开,文件内容清晰以方便阅读。

三、注意事项

1、材料要求:《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汇总表》一式一份。

2、截止时间: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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